DB32/T 1321.1-201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 1 部分:通则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 1 部分:通则》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系统总体结构、系统平台要求、一般设计要求、数据格式、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起草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斌、徐云峰、高岳毅、李俊宇、胡义铭、魏翔、周明、
相近标准
DB23/T1451-2017危险化学品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DB32/T1321.3-20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DB23/T1449-2011危险化学品贮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固定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DB32/T1321.2-2019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2部分:视频监测子系统DB32/T1321.5-20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5部分:施工条件与工程验收DB32/T3389-2018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技术规范DB32/T1321.4-20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4部分: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DB32/1321.1-2009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1部分:通则20065022-T-45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