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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PCIF 0068-2020 环氧树脂副产工业氯化钠

T/CPCIF 0068-2020 环氧树脂副产工业氯化钠

T/CPCIF 0068-2020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环氧树脂副产工业氯化钠
  • 标准号:T/CPCIF 0068-2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G12/C261
  • 发布日期:2020-11-10
    国际标准分类号:71.060.50
  • 实施日期:2021-02-11
    团体名称: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标准分类: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环氧树脂副产工业氯化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环氧树脂生产过程中通过蒸发结晶等工艺所产生的副产工业氯化钠(简称副产氯化钠)本文件不适用于生活用氯化钠即食盐项目 指标 一级 二级 合格氯化钠(g/100g) ≥ 95.0 93.3 92.0水分(g/100g) ≤ 3.5 4.0 6.5水不溶物(g/100g) ≤ 0.1 0.2 0.4总有机碳(以C计)/(mg/kg) ≤ 300 800 4500白度 ≥ 69.0 60.0 53.0pH值(50g/L,25°C)  7.0~10.0环氧氯丙烷(mg/kg) ≤ 30.0甲苯(mg/kg) ≤ 1.0

起草单位

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国都化工(昆山)有限公司、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东海岸环境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农锦湖化工有限公司、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天迈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国化新材料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起草人

庞小琳、谢洪良、谢勇、李媚丽、程振朔、裵得成、吕彦林、董悦丹、惠正权、杨颖、杨晓峰、吕虎、孙光雷、董玲玲、李旭锋、孟付良、郭树志、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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