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2.10-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十部分 评价及报告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十部分 评价及报告》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评价和报告编制要求,包括对近岸海域环境(水质、沉积物、生物和生物质量)、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应急监测和专题监测的评价与报告编制。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应急监测和专题监测的相关评价和报告编制。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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