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4702-2024 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手表外观件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手表外观件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委托TC160SC3(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手表材料及外观件分会)执行。本文件界定了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手表外观件(以下简称“手表外观件”)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要求、检验规则及标识,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金属、金属陶瓷、皮革、塑料、橡胶、合成蓝宝石和无机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制造的手表外观件。
起草单位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飞亚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罗西尼表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坦时钟表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北、 王岩民、 鲍贤勇、 何光先、 郭新刚、 陈斌、 董瀚、金英淑、张娜、郭迪迪、赵延、宋鹏涛、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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