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T 0021.4-2023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 第4部分:公司治理类临时公告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 第4部分:公司治理类临时公告》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本文件规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类临时公告(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公告”)电子化中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要求、公告分类编码规则、分类标准和电子化过程。
起草单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数据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中证股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致远速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姚前、蒋东兴、喻华丽、陈炜、路一、俞志钢、曾颖、赖华贵、李斌、林燕文、邓彦丰、陈晓玲、陈智斌、费永建、郑斌祥、徐乾、张建庚、刘青青、李昱明、刘彬、汪萌、吴垠、赵伟、王瑞喆、童程伟、王一菲、李婷婷
相近标准
JR/T0021.3—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3部分:交易类临时公告JR/T0021.5—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5部分:权益变动类临时公告JR/T0021.6—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6部分:融资类临时公告JR/T0021.7—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7部分:其他临时公告JR/T0021.1—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1部分:公告分类JR/T0021.2—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2部分:首次披露JR/T0021.8—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8部分:定期报告JR/T0220.1—2021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第1部分:公告分类及分类标准框架JR/T0021-200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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