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 3501-201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内容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工程中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的施工、检查和检验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中公称压力不大于PN420(CL2500),设计温度-196℃~850℃的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长输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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