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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T 272-2013 16:9的高清图像在4:3屏幕上显示的安全区域

GY/T 272-2013 16:9的高清图像在4:3屏幕上显示的安全区域

GY/T 272-2013

行业标准-广播电影电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16:9的高清图像在4:3屏幕上显示的安全区域
  • 标准号:GY/T 272-2013
    中国标准分类号:M61
  • 发布日期:2013-11-25
    国际标准分类号:
  • 实施日期:2013-11-25
    技术归口: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标准分类:广播电影电视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16:9的高清图像在4:3屏幕上显示的安全区域》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本标准规定了幅型比为16;9的高清图像在4:3屏幕上显示的安全区域。本标准适用于4:3屏幕上显示的经左右切边变换模式处理的16:9高清图像的拍摄、编辑、处理和播出过程。

起草单位

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规划院、

起草人

黄伟、邓向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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