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起草人
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相近标准
GBZ/T160.39-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烯烃类化合物GBZ/T160.42-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5-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48-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醇类化合物GBZ/T160.51-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酚类化合物GBZ/T160.52-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醚类化合物GBZ/T160.54-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醛类化合物GBZ/T160.55-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酮类化合物GBZ/T160.63-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8-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腈类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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