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31-1989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CJJ 31-1989
行业标准-城镇建设强制性已作废内容简介
为了使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的设计做到基本统一,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污水厂的附属建筑附属设备的设计。不适用于污水厂主管部门(公司或管理处、所)的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
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
起草人
刘章富、吴松华、王泰、陆荣、张跃英、张学兵等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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