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地方标准

DB34/ 3527-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4/ 3527-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4/ 3527-2019

地方标准安徽省强制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标准号:DB34/ 3527-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Z77
  • 发布日期:2019-12-2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
  • 实施日期:2020-01-01
    技术归口: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代替标准:
    批准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质污水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安徽省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农村(不含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 500 m3/d 以下规模(不含)的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

起草单位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匡武、王翔宇、程丽萍、吴蕾、海子彬、宗梅、

相近标准

DB64/700-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2/3094-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4/T0182—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37-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02-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2/4014-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3/2456—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