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地方标准

DB 31/ 329.6-2006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

DB 31/ 329.6-2006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

DB 31/ 329.6-2006

地方标准上海市强制性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检验、验收、维护。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有办学资质的高校(包括大学、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包括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等)、幼儿园(包括托儿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本市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以及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也适用于本标准。本市其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