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7/T 089.4-2023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 第4部分:突发环境事件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 第4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由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以下简称“队伍”)建设的规划布局和基本要求,以及在人员、基础设施、物资配备、培训演练及队伍管理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建立的,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
起草单位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起草人
周丽霞、耿维顺、战俊杰、孙垂涛、齐增民、李林阳、单东晓、徐婉琳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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