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2278.4-2024 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标准 第4部分:市政基础设施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标准 第4部分:市政基础设施》,主管部门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的配置和建设的相关要求,主要包括给水、污水、内涝防治、环境卫生、燃气和电力等设施,本文件重点针对污水和环境卫生设施。本文件适用于县城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老旧城区范围内改扩建项目在满足本文件基本规定前提下,结合实际需求,可参照本文件适当调整。
起草单位
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部分院
起草人
位欣、李明、陈华、陈涛、董贤东、朱江、邓木林、赵国锋、郭宝山、李敢、钱剑培、曹芸、张媛、刘扬、梅鹏、陈青、王伟斌、何爽、付煜恒、张辉、胡俊刚、熊娟、孙双辉、童家骏、彭俊薇、曹乔松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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