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9/T 54-2024 地理标志产品 茂名储良龙眼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茂名储良龙眼》由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茂名储良龙眼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生产环境、生产技术规程、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与贮存、龙眼加工。本文件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质检总局2004年第107号公告)的茂名储良龙眼。
起草单位
茂名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起草人
罗剑斌、李海元、钟慧霞、杜云卿、许红、郑坤林、张浩、李国武、何玉平、林小琴、余伟平、陈广全、曾运友、赵俊生、李虹烨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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