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20/T 57-2024 政务综合服务能力评价规范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政务综合服务能力评价规范》由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的评价目的和原则、评价指标与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流程、监督考核、评价结果应用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的综合服务能力评价活动,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其他政务服务机构的评价活动参考执行。
起草单位
中山市三角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中山市东区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中山市黄圃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中山市三角镇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山市三角镇光明村民委员会、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民委员会
起草人
冯丽军、李琰、贺弢、陈树波、臧兴杰、樊哲、容伟结、许银声、马茜、苏嘉仪、张烽、苏栩生、黎桂连、陈焕欣、陈钰莹、陈耀豪、杨伟全、冯国强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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