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11-2024 物流企业数字化能力等级评价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物流企业数字化能力等级评价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物流企业数字化能力等级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内容、评价工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物流企业数字化能力评价工作,物流企业内部数字化建设可参考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危险品运输物流企业。
起草单位
海市物流协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惠晟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天地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韵鲜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北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外运物流华东有限公司、上海前石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全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顺丰速运集团(上海)速运有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郝皓、陈震、吴洁、李佳、徐爱萍、熊星明、周亚玲、赵婷、沈文涛、葛益、施黄宾、浦林祥、龚慧珍、李犇、曹健、卢宁、董明、李博程、应炜、郑豪杰、孙仟花、吴昊龙、秦玉洁、何杨华、拔小娇、于翔、张淑平、尉芳芳、樊骁、王信洋、张科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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