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519-2024 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规范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规范》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培训管理、档案管理等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过程的质量管理。其他类型的安全生产培训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起草单位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职业安全培训中心
起草人
徐建新、毛晔、涂峰、李志明、吉彩云、杨超、丁金金、左彦红、谭晓鹏、彭益石、叶秀娜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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