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486.2-2024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 第2部分:宾馆、餐饮场所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 第2部分:宾馆、餐饮场所》,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本文件规定了宾馆、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能力建设和评估。本文件适用于客房40间及以上或床位80个及以上的宾馆和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或座位数100个及以上的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起草单位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
起草人
陈雷、代文亮、邱丽、李洪刚、田野、王飞、袁野、吕星昱、殷晓春、赵思然、原兆华、李广东、高晓东、谢慧淋、邢晶、杨琳琳、杨峻岭
相近标准
DB22/T487-2010宾馆饭店及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1138-2009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13/T1138-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53/T332-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64/T587-202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22/T486.5-202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第5部分:小场所DB42/T413-2009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46/221-201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与评定DB13/T1191-2010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64/T589-2021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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