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5/T 137-2024 村(社区)民主议事协商规范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村(社区)民主议事协商规范》由宜宾市民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村(社区)民主议事协商的基本原则、协商主体、协商内容与形式及协商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辖区内村(社区)民主议事协商工作。
起草单位
屏山县民政局、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李芳、甘令平、康山青、罗洪、任雁、欧阳青燕、刘建云、向俊成、傅强、陶红秀、刘飞、王念一、郝杨、甘扬、王婧文、郭媛、兰青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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