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103.26-2024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6部分: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6部分: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由北京市消防救援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组织与职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重点管理、日常管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火灾处置、消防档案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不适用于建筑内仅有设备设施或管线类的改造。
起草单位
北京市消防救援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
高天阳、徐颖涛、樊玉磊、张瀚元、檀旭龙、李昕童、邱广路、孙东乐、孔祥荣、安荣云、邢国军、于明乐、卓萍、赵小威、李泽庆、赵卓、崔玉豪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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