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18-2024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数字化运维系统通用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数字化运维系统通用要求》,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数字化运维系统(以下简称数字化运维系统)的总体要求、体系结构、系统功能要求、通用设备监测功能要求、信号设备监测功能要求、通信设备数据监测功能要求、系统接口功能及数据标准化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全线网1435mm标准轨距且行车速度不大于120km/h钢轮钢轨型运营线路设施设备数字化运维系统的建设,也适用于新建线路及既有线路中的数字化运维系统的升级改造。
起草单位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同济大学
起草人
张郁、陆鑫源、施聪、樊盈、王历舟、吴杰、吴敏、柴娟、陈毓玮、段亚美、孙杰、晏伟、王清婵、陶珺、胡恩华、朱仰瑞、张凌翔、奚笑冬、娄琦、梁凝、虞翊、袁建军、张仿琪、赵华华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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