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23-2024 公共数据质量评价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公共数据质量评价要求》,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质量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流程。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公共数据的质量评价与改进。
起草单位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上海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上海软中智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华东师范大学
起草人
杨琳、刘迎风、李小山、司萌萌、刘辰昀、刘波、禹芳、念灿华、章建兵、陈默、储昭武、闭珊珊、傅行晓、李雪凝、潘佳、陈磊、齎小刚、杨洪山、何怡、何转琴、朱雪雅、徐御、戴炳荣、王天琦、周海涛、连娅、罗新辉
相近标准
DB3307/T137-2024公共数据质量评价规范DB54/T0426-2024公共数据数据质量管理规范DB35/T1952-2020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数据质量评价规范DB35/T2240-2024公共数据清洗技术要求DB4403/T271-2022公共数据安全要求DB2301/T184-2024公共数据数据治理规范DB3310/T91-2022公共数据归集指南DB5206/T170-2024公共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公共数据共享规范DB37/T4646.5—2025公共数据数据治理规范第5部分:数据质量DB3209/T1258-2023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归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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