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0/T 47-2024 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评价体系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评价体系》由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分行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原则、评价流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评分方法、服务评价等级分级、评价结果公开和应用。本文件主要适用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评价和监管评级工作。
起草单位
黄山市金融学会、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分行、黄山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黄山监管分局、中国计量大学、中国银行黄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市分行、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歙县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量大黄山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方华山、石峰、吴皆健、李园、夏懿梅、张蕾雷、陈英、潘莉、汪丹、吴叶静婷、朱诚、许春蕾、吴腾、高金鸣、李心君、孙欢斌、黄洁、汪燕燕、许丽君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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