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31-2024 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确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判定、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运行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决策机关”)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市、区人民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参照使用。其他行政决策也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郑永琦、李幸祥、齐凤彪、熊慧华、马娜、赵慧、卢冰雁、韩晶、何侃、郝爽、戴立、康俊生、何碧显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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