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9/T 113-2024 船舶修造企业碳足迹核算与报告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船舶修造企业碳足迹核算与报告要求》,主管部门为舟山市。本标准规定了船舶修造企业碳足迹核算与报告要求相关的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船舶修造企业碳足迹的核算及报告编制。
起草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舟山市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余懿洋、陈春霞、周建华、马川、龚伟兵、宇、朱雨雷、许东方、夏小浩、翁海龙、魏海东、潘丹瑜、董超、许惠中、卢宏铭、顾胜蓝、厉梁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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