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848-2024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重大安全风险认定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重大安全风险认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的认定。本文件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开展重大安全风险认定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煤系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开采;河砂和海砂的开采;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陕西汇丰应急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华润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雷明川、赵军、王少羽、刘静波、王鹏娟、何勇、耿超、彭贵、张运、白元丁军、李统中、孟蕊梅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