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413-2024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治安防范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治安防范要求》由北京市公安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等级与治安防范级别、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技术防范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除军用车辆外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活动。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药品配送、Y射线移动探伤作业的道路运输活动。
起草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北京警察学院、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大通永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树诚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市平泰达运输有限公司、北京祥安顺运输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维继、关四喜、康小松、谷宝峰、宋洋、张瑞萍、郭丽莉、周巧霖、樊子风、刘慧、赵京、安永钎、崔利、朱雅丽、肖振鑫、耿中锋、陈沈照、刘家家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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