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397-2024 农作物秸秆生态循环利用技术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农作物秸秆生态循环利用技术规范》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文件规定“秸秆原位还田”、“粮(菜)-牧-肥-粮(菜)”、“农-菌-牧”、“农-牧-蚓”农作物秸秆生态循环利用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作物秸秆的生态循环利用。
起草单位
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绿之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大环生物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贾立明蚯蚓养殖有限公司
起草人
付婷婷 吕艳杰、林静、郭云峰、王锐竹、张华颖、王蕴辉 、黄大俊、丁润琐、申天兵、王丽、梁晨、李争、张颖、甄少华、贾立明、肖霞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