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407-2024 区域政务诚信评价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区域政务诚信评价规范》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文件规定了区域政务诚信评价的基本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流程、评价规则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各行政区域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街、镇等其他层级的政府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可参考执行。
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社
起草人
杨立全、刘惠勇、孙静、陈继琳、胡俊超、刘澜心、李尚颐、何鹏威、韩校、任安、刘玉洁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