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13/T 58-2024 特种设备双预防导则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特种设备双预防导则》,主管部门为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预防机制”)的构建及评估工作。
起草单位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广东省惠州市质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揭阳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河源检测院、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惠州星火能源有限公司、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丽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海泓、赖立、杨旭、彭辉、林鹏程、袁武飞、薛建虹、周田峰、袁寅强、曾文捷、邱浩楠、刘利文、陈晓强、胥春义、罗丰午、郎灿、李锋、蔡金权、吕品、周萌、殷少恒、赖奕辰、黄敏婵
相近标准
DB31/T1185-2019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要求DB61/T1876-2024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DB32/T4088-2021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DB31/T1516-2024重点特种设备判定导则DB15/T3703.3—2024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第3部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通则DB15/T3703.2—2024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第2部分: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通则DB31/T1423-2023特种设备区域风险评价导则DB32/T4979-2024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数据归集技术规范DB31/T1184-2019特种设备隐患分级分类导则DB21/T3839-2023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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