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311-2024 数字化金融产品互联网仲裁电子数据要素规范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数字化金融产品互联网仲裁电子数据要素规范》,主管部门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金融产品互联网仲裁电子数据的主体要素、仲裁管辖要素、证据要素以及批量案件对接要素。本文件适用于通过互联网仲裁平台或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ODR)平台提交并处理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保理等涉数字化金融产品纠纷案件以及批量智审案件。金融机构建设、改进电子数据存证体系、网络金融案件要素体系,案件批量对接可参照此文件执行。
起草单位
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中山大学
起草人
徐秀彬、王天喜、俞薇、张小建、江映霞、颜洁、吴维刚、李世强、牛琳、谭茜元、朱静贤、黎曼俐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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