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831.1-2025 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中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工作流程、缺陷信息采集分析、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缺陷调查、风险评估、通知生产者实施召回、缺陷认定、召回方式、召回实施、召回过程监督与效果评估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消费品召回管理行政部门及技术机构开展消费品召回工作。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大学
起草人
李翔、张宏博、王陈向、刘勇、王勇、葛金良、李学玲、任吉祥、杨标、张羽、高琰磊、刘雅致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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