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T 211-2025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 1 部分:通则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 1 部分:通则》由成都市委外事办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成都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的术语和定义、译写原则、译写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公共场所和机构名称、公共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
起草单位
中共成都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中外翻译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志娟、陈媛媛、贾妮、陈明明、李长栓、胡正茂、韩笑、李蓝芯、仲禹璇、李林、邝云云、常雅琼、于明阳、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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