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852-2025 低大气自净能力过程等级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低大气自净能力过程等级》,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低大气自净能力过程的判定方法及等级划分标准。本文件适用于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大气自净能力等评价及公共服务。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
起草人
刘新、赵艳丽、杨晶、杨司琪、魏巍、张宇、安莉娟、李蓉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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