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608-2025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的程序、第一和第二阶段调查内容、要求和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退役场址的验收监测和其他受天然放射性污染场地的调查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辐射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
林淑倩、周志军、李冠超、胡丹心、胡颖、陈志东、马卫江、陈静、吕雯玥、杨波、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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