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825.1-2025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相关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区域检查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日常监督检查。市县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涛、林炳勇、李玉基、栾志霞、岳攀、胡化念、张超、邵峰、李艳丽、王磊、吴兆达、张付滨、曲婷婷、毕玉琦、苏珊、曹晋赫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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