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829.2-2025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 第2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 第2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山东省财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给出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程序等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起草单位
山东省财政厅
起草人
邹昊辰、沈飞、吕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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