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6/T 1104-2025 乡镇(街道)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乡镇(街道)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由南通市司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确立了乡镇(街道)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总体原则,提供了审查范围、所需审查材料、合法性需考虑的因素、审查机构及人员、审查方式和审查程序等方面的指南。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
起草单位
如东县司法局、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
起草人
黄晨、秦海梅、季鸿飞、田浩、缪悦、吴金池、朱晓雷、周倩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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