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5071-2025 长江江苏段污染物接收船舶作业条件及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长江江苏段污染物接收船舶作业条件及要求》,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长江江苏段污染物接收船舶、单位、人员的作业条件以及作业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长江江苏段接收残油(油泥)及含油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洗舱水、船舶垃圾、船舶生活污水的船舶及其作业活动。
起草单位
江苏海事局、长三角航运发展研究院、江苏星州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振翔、黄燕品、许云刚、李佳华、朱坤、王根继、孙蒙、陈俊宇、朱江、蔡邢璐、徐秀敏、阚昕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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