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591-2025 口岸查验场地及业务技术设施建设规范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口岸查验场地及业务技术设施建设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口岸查验场地建设的总体建设要求、业务技术设施通用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公路口岸及航空口岸相关单位或企业(经营单位)开展口岸查验场地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不适用于水运、铁路口岸。
起草单位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深圳海关信息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深圳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澳门大学、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邢军、慕容灏鼎、李珺、颜方沁、黄孙杰、吴佳明、万敏、李军、薛亚、胡伟、许昶、王旭、贺海龙、吴志刚、李萱、林培忠、邹丽恒、万敏、童军、温玉峰、苗应亮、王和平、刘雍发、胡楷易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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