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4108-2025 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疫苗自动储存与分发设备建设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疫苗自动储存与分发设备建设规范》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确立了预防接种门诊疫苗自动储存与分发设备(简称设备)的定义与缩略语,规定了预防接种门诊疫苗自动储存与分发设备的功能要求、业务管理要求、技术要求以及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预防接种门诊疫苗自动储存与分发设备的开发、建设和应用。
起草单位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苏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方兴、杨威、常琳、费思平、丛博、王燕、沈靖、安淑一、王治、钟雁鹏、顾松义、杨佐森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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