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4117-2025 冬季低温等级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冬季低温等级》由辽宁省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冬季低温天气的等级及划分指标。本文件适用于辽宁地区冬季低温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及防范,同时可供其他相关行业开展对低温天气的调查、统计、评估和研究。
起草单位
辽宁省气象台
起草人
阎琦、孙晓巍、谭政华、张宸赫、李爽、刘成翰、于跃、方达、孙艺博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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