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6/T 101-2025 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内容简介
本地方标准《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由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一体化分阶段管理工作要求,包括电子文件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及其保护、利用等。本文件适用于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
起草单位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北京世纪安图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烟台市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烟台市莱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烟台市牟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烟台市蓬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起草人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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