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967.4-2025 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 第4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 第4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资料收集、数据处理、气候适宜性分析、高影响天气气候事件影响评估、气象参数计算方法以及区域数值模拟分析的有关技术方法和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
起草人
马玉峰、达布希拉图、高春香、赵悦晨、孙玉、刘啸然、杨司琪、马圆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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