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地方标准

DB21/ 4119-2025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21/ 4119-2025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21/ 4119-2025

地方标准辽宁省强制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标准号:DB21/ 4119-2025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 发布日期:2025-04-0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 实施日期:2025-10-01
    技术归口: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 代替标准:
    批准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空气质量固定源排放限值制造业辽宁省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东北大学、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