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67-2025 智能网联汽车无驾驶人测试技术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智能网联汽车无驾驶人测试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地方标准《智能网联汽车无驾驶人测试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具备可在无驾驶人状态下进行自动驾驶测试示范的智能网联汽车应满足的一般要求、最小风险策略要求、人机交互要求及测试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地区开展无驾驶人测试及示范的M类、N类智能网联汽车,其他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地方标准《智能网联汽车无驾驶人测试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上研智联智能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淞泓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智联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智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友道智途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思远、韩大东、朱一清、石伟、陈可乐、郑宇律、艾宇达、张晶、陈思佳、曹寅、涂辉招、刘建泉、鲁江东、戴梦莹、殷承良、王康、李忠欣、霍燕燕、李成虎、彭剑、高槿航、黄伟科、李学根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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