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83-2025 突发公共卫生苗子事件报告管理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突发公共卫生苗子事件报告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地方标准《突发公共卫生苗子事件报告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苗子事件报告管理的总体要求、报告响应范围和阈值、报告与响应、分析与反馈、检查与考核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对苗子事件的报告与响应以及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苗子事件的报告管理。地方标准《突发公共卫生苗子事件报告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预防医学科学院)、上海市预防医学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人
何懿、陆殷昊、黄晓燕、吴寰宇、袁政安、戴阳、杨智琪、吴倩、陈健、黄卓英、朱珍妮、沈鑫、郑雅旭、毛盛华、朱奕奕、刘洪霞、余晴、张宸罡、胡家瑜、吴琳琳、马晓英、陈田、尹艳、高林峰、段胜钢、任宏、陈静、岳清、沈小明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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