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4060-2025 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方法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方法》,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地方标准《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方法》,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水平评价的原则、指标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涵盖的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水平的评价。地方标准《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方法》,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内蒙古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起草人
律严励、李慧琴、胡敬韬、王敏、杨儒浦、刘楠、王嫣然、王璇、王海霞、和小平、马志明、李维伦、马玉煊、高晓艳、石骁楠、陈奕潼、王福、邵雅梅、王楠、刘璟璿、马峥、许小婷、魏舒雅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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