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T 0021.8-2023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 第8部分:定期报告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 第8部分:定期报告》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本文件规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定期报告(以下简称“定期报告”)电子化中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要求、公告分类编码规则、分类标准和电子化过程。
起草单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中证股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致远速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姚前、蒋东兴、王泊、陈炜、敖雯、杨枫、费永建、郑斌祥、徐乾、赖华贵、李斌、邓彦丰、刘青青、路一、刘彬、汪萌、赵伟、陈晓玲、王瑞喆、李婷婷、贾霄鹏
相近标准
JR/T0021.1—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1部分:公告分类JR/T0021.2—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2部分:首次披露JR/T0021.3—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3部分:交易类临时公告JR/T0021.5—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5部分:权益变动类临时公告JR/T0021.6—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6部分:融资类临时公告JR/T0021.7—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7部分:其他临时公告JR/T0021.4—2023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4部分:公司治理类临时公告JR/T0220.2—2021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第2部分:定期报告JR/T0021-200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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