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98-2019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由广东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城乡社区协商的原则、主体、内容、形式、程序、成果运用、后续工作和保障。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城乡社区协商工作。
起草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深圳市民政局、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周惠明、刘德华、张伟敏、周财泉、刘柱、徐福华、杨明、崔晓雷、王娟、叶小燕、何蜜、胡葳、陈潇胤、黄诗琳、
相近标准
DB34/T3880-2021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指南DB3303/T042-2022城乡社区协商操作规程DB32/T3224-2017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规范DB4403/T206-2021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DB35/T2030-2021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指引DB35/T1808-2018城乡社区网格员工作规范DB5110/T33—2021内江市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标准DB3305/T170-2020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协商议事规范DB34/T4171-2022社区协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编制指南DB50/T341-2009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